有傳中國外交部曾表明將考慮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又傳中方打算取消擁有BNO的港人持雙重國籍。
首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一向都唔承認BNO 或BDTC係英國國籍。跟據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 所以唔存在有關國籍問題,中國本身已經釋左國籍法黎唔承認香港人既英籍。
二,人大係1996年釋法中承認左持有BNO 及BDTC 護照係可以由香港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
「自1997年7月1日起,上述中國公民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有效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英國旅行證件而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如果外交部要唔承認BNO,首先要推翻1996年既人大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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